麝珠明目滴眼液(卢隆平牌眼药)说明书|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麝珠明目滴眼液
商品名称:卢隆平牌眼药
英文名称:XieZhuMingMuDiYanYe(LuLongPingPaiYanYao)
汉语拼音:Shezhu Mingmu Diyanye
【成份】
珍珠、麝香、冬虫夏草、石决明、黄连、黄柏、大黄、冰片、蛇胆、猪胆膏、炉甘石、紫苏叶、荆芥。
【性状】
本品淡黄色的粉末;具特异香气。
【功能主治】
消翳明目,用于老年性初、中期白内障。
【用法用量】
滴眼。取本品1支(0.3克)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摇匀,即可滴眼,每次3滴(每滴1滴闭眼15分钟),1日2次。
【不良反应】
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轻度水肿。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 4.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 5.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 6.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滴眼时要充分振摇,滴后旋紧瓶盖。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具有抑制实验性白内障形成;对正常眼压及水负荷引起的眼压升高有一定的降低作用。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规格】
①每瓶装0.3克;每瓶装溶剂5毫升②每瓶装0.15克;每瓶装溶剂2.5毫升
【包装规格】
0.3g/5ml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15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5月23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三健医药

麝珠明目滴眼液(卢隆平牌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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