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咪唑片(安乐士)说明书|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甲苯咪唑片
商品名称:安乐士
英文名称:MebendazoleTablets
汉语拼音:Jia Ben Mi Zuo Pian
【成份】
甲苯咪唑,其化学名称为:(5-苯丙酰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
【性状】
本品为橙黄色片。
【适应症】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1.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感染,最好在用药两周和四周后分别重复用药一次;2.蛔虫病、鞭虫病、十二指肠钩虫病及混合感染:每日两次,每次一片,连服3日。成 人和儿童均按上述剂量服用;2.绦虫病和粪类圆线虫:(1)成人:每日2次,每次2片,连服3日;(2)儿童:每日2次,每次1片,连服3日。—用药期间不需忌食,不用加服泻药。
【不良反应】
在推荐剂量下,本品耐受性良好。对于严重寄生虫感染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可发生腹泻和腹痛,因本药在肠道内吸收甚少,因此在治疗剂量内不良反应较少,有时可有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及头痛,偶有乏力、皮疹。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中,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融解坏死(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腹泻药。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1岁以上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由于缺少在1岁以下婴儿中应用本品的经验,而且在此年龄中偶有极个别患儿在服用本品后出现惊厥。只有当婴幼儿因肠虫感染而胭脂红影响其营养状态和生长发育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对大鼠和小鼠进行的单剂量研究中,甲苯咪唑显示了胚胎毒性和致畸性。在其它试验动物种属中,未发现甲苯咪唑对生殖功能的损害,对孕妇(尤其是怀孕三个月内的孕妇)处方本品时,应权衡利弊。甲苯咪唑的吸收有限,尚无资料表明甲苯咪唑是否经母乳排出,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药物相互作用】
1.与西咪替丁合用时,可能会抑制甲苯咪唑的肝脏代谢,引起本品血浆浓度增加尤其在疗程较长时。建议在长疗程治疗中,依据血药浓度调整本品给药剂量;2.本品不应与甲硝唑合用;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是苯并咪唑的衍生物,该类药物对虫体的β-微管蛋白有很强的亲和力,在很低浓度下就能与之结合,从而抑制微管的聚合,引起虫体表皮或肠细胞的消失,降低消化作用和减少营养物质如葡萄糖的吸收,导致虫体的死亡。本药也可抑制线粒体内延胡索酸还原酶,减少葡萄糖的转运,并使氧化磷酸化解偶联,从而影响ATP的产生。本药对成虫及虫卵均有作用。
【贮藏】
密封保存。
【规格】
0.1克
【包装规格】
铝塑水泡板包装;6片/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2952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2月16日修改日期:2009年04月13日修改日期:2010年02月01日修改日期:2010年09月14日修改日期:2011年01月11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杨森制药

甲苯咪唑片(安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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