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说明书|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
英文名称:Cefaclor
汉语拼音:Toubaokeluo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性状】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适应症】
临床应用本品于上述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中耳炎等。本品为目前国外应用较广泛的口服头孢菌素,以本品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近2000例,临床有效率为97%,细菌清除率为90%。本品可选用于肺炎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葡萄球菌、流感杆菌、大肠杆菌、部分肺炎杆菌和奇异变形杆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可引起肾损害..长期使用可引起二重感染.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发生率约为3.4%,常见者为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嗳气等胃肠道反应,约占2.3%,偶有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发生。血清转氨酶升高者约0.3%。
【禁忌】
部分患者青霉素可有交叉过敏.对头孢菌素过敏者慎用.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按原剂量给药,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的患者剂量分别为正常剂量的 1/2和 1/4。餐后服降低吸收,应空腹服用.本品可透过胎盘,孕妇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头孢克洛与丙磺舒联合应用可使前者的肾排泄减少,血药浓度增加。本品与香豆素等抗凝血药物同时应用,患者可出现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药理作用】
抗菌性能与头孢唑啉相似,对葡萄球菌(包括产酶菌株)、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有良好的抗菌作用。本品口服应用,空腹服0.25、0.5或1g,在30~60 分钟内血药峰浓度分别为7、13或23μg/ml。主要分布于血液、内脏器官、 皮肤组织中。脑组织中的浓度低。半衰期为0.6~0.9小时,药物由尿原形排出,一次口服0.25g,尿药峰浓度可达600μg/ml,肾功能不全者半衰期稍延长。 头孢克洛为第二代口服头孢菌素,其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对 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肺炎球菌和不产酶金葡菌的抗菌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 2~4倍,对产酶金葡菌的活性则相同。头孢克洛对大肠杆菌和肺炎杆菌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仿;但对奇异变形杆菌的活性则明显较头孢羟氨苄为强,MIC90为 1.82mg/L。本品对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 MIC为0.25~1mg/L,较头孢羟氨苄强 8倍,对淋球菌的 MIC为 0.016~1 mg/L。许多产β内酰胺酶流感杆菌对本品敏感;多数普通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绿脓杆菌均对本品耐药。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规格】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59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简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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