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片说明书|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片
英文名称:Cefaclor Tablets
汉语拼音:Toubaokeluo Pian
【成份】
头孢克洛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适应症】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 (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16片),或遵医嘱。 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4片)。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禁忌】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1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 口服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有效期:24个月
【规格】
0.25g
【包装规格】
每盒12粒,0.25g*6s*1板/盒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49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江苏涟水制药

头孢克洛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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