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杉碱甲片(哈伯因)说明书|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石杉碱甲片
商品名称:哈伯因
英文名称:Huperzine A Tablets
汉语拼音:Shishanjian Jia Pian
【成份】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其化学名称为:(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禁忌】
癫痫、肾功能不全、机械性肠梗阻、心绞痛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 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规格】
50μg
【包装规格】
每盒24片,每盒48片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156
【说明书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5月30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河南太龙药业

石杉碱甲片(哈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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