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美罗培南(海正美特)说明书|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美罗培南
商品名称:海正美特
英文名称:Meropenem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Zhusheyong Meiluopeinan
【成份】
美罗培南。其化学名称为:3-[[5-[(二甲氨基)羰基]-3-吡咯烷基]硫代]-6-(1-羟乙基)-4-甲基-7-氧代-1-氮杂双环[3,2,0]庚-2-烯-2-羧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适应症】
美罗培南临床上主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如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疡、脓胸等。 (2)腹内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肝脓疡、腹膜炎等。 (3)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炎、子宫结缔组织炎等。 (4)骨、关节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肛门周围脓肿、骨髓炎、关节炎、外伤创口感染、烧伤创面感染、手术切口感染、颌骨及颌骨周围蜂窝组织炎等。 (5)眼及耳鼻喉感染。 (6)其它严重感染,如脑膜炎、败血症等。
【用法用量】
静脉给药 (1)成人,常规剂量:每8小时给药500~1000mg。 ①脑膜炎:每8小时给药2000mg。 ②有发热特征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癌症患者:每8小时给药1.0g。 ③合并腹内感染和敏感菌引起的腹膜炎;每8小时给药1.0g。 ④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每8小时给药0.5g。 ⑤尿路感染:一次0.5g,一日2次。 (2)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肌酐清除率为26~50ml/min时者,每12小时给药1.0g;肌酐清除率为10~25ml/min者,每12小时给药0.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者,每24小时给药0.5g。 (3)肝功能不全时剂量:轻度肝功不全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4)透析时剂量:透析患者在血液透析时建议增加剂量。 (5)小儿剂量:按体重一次10~20mg/k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主要有皮疹、瘙痒、药热等过敏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消化系统:主要有腹泻、恶心、呕吐、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3)肝脏:偶见肝功异常、胆汁郁积型黄疸等。 (4)肾脏:偶见排尿困难和急性肾衰。 (5)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失眠、焦虑、意识模糊、眩晕、神经过敏、感觉异常、幻觉、抑郁、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国外有报道,用药后偶可诱发癫痫发作。 (6)血液系统:偶见胃肠道出血、鼻出血和腹腔积血等出血症状。 (7)注射给药时可致局部疼痛、红肿、硬结,严重者可致血栓性静脉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因半衰期延长,应减少剂量。
【注意事项】
(1)慎用: ①对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患者慎用。 ②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③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④癫痫、潜在神经疾病患者慎用。 (2)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3)长期用药时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和血象。 (4)由于本品有广谱抗菌活性,因此在尚未确定致病菌前,本品可单独使用。 (5)本品与齐多夫定、昂丹司琼、多种维生素、多西环素、地西洋、葡萄糖酸钙和阿昔洛韦等药有配伍禁忌。 (6)溶液的配制:以适宜溶液稀释后在15~30分钟内静脉滴注或用无菌注射用水稀释后在3~5分钟内静脉注射。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3个月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对肾功能正常或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的老年人不必调整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和本品联合用药可降低本品的血浆清除率,同时延长本品的半衰期。 (2)本品与伤寒活疫苗同用,可能会干扰伤寒活疫苗的免疫反应。 (3)有报道抗癫痫药与本品合用可使抗癫痫药的血浆浓度降低。
【药理作用】
美罗培南通过其共价键与参与细胞壁合成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从而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起抗菌作用。美罗培南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均敏感,尤其对革兰阴性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对约90%肠杆菌属的最小抑菌浓度(MIC)为0.08~0.15mg/L;90%以上的铜绿假单胞菌菌株对其高度敏感,最小抑菌浓度(MIC)4mg/L;全部嗜血菌(包括耐氨苄西林菌株)对其高度敏感,最小抑菌浓度(MIC)为0.06~1mg/L;淋球菌对美罗培南也高度敏感,其活性强于亚胺培南15倍;表皮葡萄球菌、腐生葡萄球菌和其它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对美罗培南敏感;粪肠球菌的大多数菌株对美罗培南高度或中度敏感;美罗培南可抑制几乎全部的脆弱拟杆菌;厌氧菌如消化链球菌属、丙酸杆菌属、放线菌属等也对美罗培南敏感。
【贮藏】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规格】
0.25g(按C17H25N3O5S计)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330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1年07月06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诗信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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