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百科芬)说明书|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商品名称:百科芬
英文名称:buprofenGranules
汉语拼音:Buluofen Keli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味甜。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胃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血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贮藏】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规格】
0.2g
【包装规格】
10袋/盒,0.2g*8袋/盒,0.2g*12袋/盒,0.2g*15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13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9年11月25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湖北百科亨迪药业

布洛芬颗粒(百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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