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紫杉醇
英文名称:Paclitaxel
汉语拼音:Zi Shan Chun
【成份】
紫杉醇
【性状】
白色结晶体粉末。无臭,无味。
【适应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
稀释的泰素注射液应先经过所连接的直径不超过0.22μm孔膜的滤过装置,使用前先用地噻米松、苯海拉明及H2一受体拮抗剂。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
5、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
6、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
7、脱发:发生率为80%。
8、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禁忌】
对聚氧乙基代蓖麻油过敏者。禁用于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MM3者。
【注意事项】
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未稀释的浓缩药液不要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器械或设备,且不能进行静脉滴注。稀释的药液应储藏在瓶内或塑料袋,采用聚氯乙烯给药设备滴注。给药期间应注意有无过敏反应及生命特征的变化。用药期间应按要求检查血象,每周2-3次,本品溶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后,在室温(25度)和室内灯光下24小时内稳定。
【药物相互作用】
药代动力学资料证明顺铂后给予本品,本品清除率大约降低30%,骨髓毒性较为严重。同时应用酮康唑影响本品的代谢。
【贮藏】
遮光,密闭25℃以下保存。
【规格】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068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协和药厂
企业简称:北京协和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