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厄洛替尼片
商品名称:特罗凯
英文名称:Erlotinib Hydrochloride Tablets
汉语拼音:YanSuanELuoTiNi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厄洛替尼。
【适应症】
1.厄洛替尼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2.两项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的Ⅲ期试验中,结果显示厄洛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作为局部晚期或转移的NSCLC患者一线治疗,相对单用含铂化疗未增加临床获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3.厄洛替尼单药可用于经4个周期以铂类为基础的一线化疗后处于疾病稳定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维持治疗。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B018192)结果[见【临床试验】]。目前尚未获得比较一线化疗后未进展和进展后使用厄洛替尼治疗的临床研究数据。4.本品用于EGFR突变人群一线治疗的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建议经治医生根据本品和同类药物研究进展以及患者自身状况综合考虑适宜的治疗选择。
【用法用量】
本品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厄洛替尼单药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推荐剂量为150mg/日,至少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持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无证据表明进展后继续治疗能使患者受益。
剂量调整
1.患者出现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的肺部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应暂停厄洛替尼治疗进行诊断评估。如果确诊是ILD (间质性肺病),则应停用厄洛替尼,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参见【注意事项】警告一肺毒性)。肝功能衰竭或胃肠穿孔的患者应停止使用厄洛替尼。脱水且有肾衰竭风险的患者、患严重大疱、水泡或剥脱性皮肤病的患者、患急性/正在加重眼疾的患者,应中断或停止使用厄洛替尼[参见【注意事项】]。
2.腹泻通常可用洛哌丁胺控制。严重腹泻洛哌丁胺无效或出现脱水的患者需要剂量减量和暂时停止治疗。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需要剂量减量和暂时停止治疗。
3.如果必须减量,厄洛替尼应该每次减少50mg。
4.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如阿扎那韦、克拉霉素、印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 (TAO)、伏立康唑等药物或者葡萄柚、葡萄柚汁时应考虑减量,否则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同样,同时使用CYP3A4与CYPIA2共同抑制剂 (如环丙沙星)的患者,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减少厄洛替尼用量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5.治疗前使用CYP3A4诱导剂利福平可减少厄洛替尼AUC的2/3-4/5。应考虑使用无CYP3A4诱导活性的其它可替代药物。如果没有可替代药物,厄洛替尼的剂量可考虑高于150mg,但需密切监测安全性。与利福平合用时厄洛替尼最大研究剂量为450mg。如果增加厄洛替尼的剂量,则当停止利福平或其它诱导剂时应迅速将厄洛替尼再减少到初始剂量。其它CYP3A4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布汀、利福喷丁、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和圣约翰草(St.John'sWort) ,如果可能也应避免使用这些药物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
6.厄洛替尼经肝脏代谢和胆道分泌。虽然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 (Child-Pugh分级7-9)的厄洛替尼暴露量与肝功能正常患者类似,厄洛替尼应慎用于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总胆红素>3×ULN的患者应慎用厄洛替尼。治疗前检查异常的情况下,若肝功能出现严重变化,例如总胆红素翻倍和/或转氨酶升高三倍,则应中断或停止使用厄洛替尼。检查发现肝功能异常持续加重时,应在达到重度异常前就考虑中断和/或降低剂量并同时增加肝功能检查监测频率。治疗前检查正常的情况下,如果总胆红素>3×ULN和/或转氨酶>5×ULN,则应中断或停止使用厄洛替尼(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
7.尚未进行肾损伤患者 (血清肌酐浓度>1.5×ULN) 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基于药代动力学数据,轻度或中度肾损伤患者不需要剂量调整。不推荐严重肾损伤患者使用厄洛替尼。
8.已证实吸烟会导致厄洛替尼暴露量降低50-60%。吸烟NSCLC患者的厄洛替尼最大耐受剂量为300mg。给予继续吸烟患者高于推荐起始剂量厄洛替尼的疗效和长期安全性(>14天) 尚未确证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 。若厄洛替尼用量已提高,患者停止吸烟后应立即减少至批准的起始剂量。
【不良反应】
1.厄洛替尼单药:
特罗凯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皮疹(75%)和腹泻(54%)。程度多为I级或II级,无需干预即可获得控制。厄洛替尼治疗的患者III/IV级皮疹和腹泻发生率分别为9%和6%。厄洛替尼治疗的患者因皮疹或腹泻而终止试验的比例均为1%。分别有6%和1%的患者因皮疹和腹泻需要减量。BR.21中出现皮疹的中位时间为8天,出现腹泻的中位时间为12天。
2.厄洛替尼联合化疗:
接受100mg厄洛替尼+吉西他滨治疗的胰腺癌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乏力、皮疹、恶心、食欲不振和腹泻。在厄洛替尼+吉西他滨治疗组中,接受治疗患者III/IV级皮疹和腹泻的发生率各为5%,中位发生时间分别为10天和15天,各导致2%的患者进行减量治疗,不超过1%的患者停药。
3.胃肠道异常:
厄洛替尼治疗组有胃肠道穿孔报告,但不常见,少于1%。在NSCLC试验和胰腺癌的联合用药试验中常见消化道出血,一些与同时服用华法令或者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有关。这些报道包括消化器官溃疡出血(胃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咯血、便血、黑粪症以及可能的结肠炎出血。
4.肝功能异常:
厄洛替尼的临床试验中经常观察到肝功能检查异常(包括ALT、AST、胆红素升高),PA3研究中尤其常见。大部分为轻到中度,呈一过性或与肝转移有关。厄洛替尼使用期间报告了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的罕见病例。混杂因素包括先前存在的肝脏疾病或合用肝毒性药物。
5.眼疾:
接受厄洛替尼治疗的患者有非常罕见的角膜溃疡或穿孔的报告。角膜炎和结膜炎在厄洛替尼治疗中经常发生。睫毛生长异常包括:睫毛向内生长、过度生长和睫毛变粗等。
6.呼吸道、胸部和纵隔异常:
厄洛替尼治疗NSCLC和其他进展性实体瘤时,有报道患者发生严重的间质性肺病(ILD)样事件包括死亡)(见注意事项)。
鼻衄在NSCLC和胰腺癌试验中均有报道。
7.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接受厄洛替尼治疗患者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为皮疹,一般表现为轻到中度的红斑和脓疱性丘疹,多发生或加重于身体阳光暴露部位。对于要暴露在阳光下的患者,建议穿上保护性的衣服,和/或使用防晒霜(例如含矿物质)。其它轻度的皮肤反应如色素沉着也有观察到,但不常见(少于1%)。
已有大疱性,水泡性和剥脱性皮肤改变的报告,包括非常罕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有些情况下是致命的。
临床试验中有报道其它头发和指甲变化,通常不严重,例如,常见甲沟炎,罕见睫毛/眉毛变化以及脆甲和松甲。
8.上市后: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头发和指甲变化,通常不严重,上市后监督中罕有报告,例如,多毛症、睫毛/眉毛变化、甲沟炎以及脆甲和松甲。
【禁忌】
对本品及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特罗凯片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2.临床试验中报告了国际标准化比(INR)升高和少见的出血事件,包括胃肠道出血和非胃肠道出血,一些和同时使用了华法令有关。服用华法令或其它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未在儿童中进行厄洛替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不建议儿童使用厄洛替尼。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D类
2.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厄洛替尼的充分、对照性研究。器官形成期当家兔厄洛替尼血浆药物浓度达到每日150mg给药时人血浆浓度的3倍时出现母体毒性导致胚胎朋台儿死亡和流产。雌性大鼠在交配前到妊娠第一周接受相当于150mg临床剂量的0.3或0.7倍剂量(根据mg/m2计算)的厄洛替尼可以引起早期吸收而导致成活胎儿数量下降。对人类的潜在危险性未知。生育期妇女服用厄洛替尼期间应避免妊娠。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完成后至少2周应充分避孕。只有认为母亲的受益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妊娠女性才能继续治疗。如果妊娠期间使用厄洛替尼,患者应了解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和可能导致流产。
3.不清楚人乳汁中是否分泌有厄洛替尼。因为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而且厄洛替尼对婴儿的影响尚未研究,建议妇女使用厄洛替尼时避免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1.NSCLC维持治疗
参加随机NSCLC维持治疗试验的所有患者中,约66%的患者小于65岁,34%的患者等于或大于65岁。65岁以下患者总生存期的风险比为0.78(95%CI:0.65,0.95) ,65岁或以上患者总生存期的风险比为0.88 (95%CI:0.68,1.15) 。
2.NSCLC二/三线治疗
参加NSCLC随机试验的总人群中,62%的患者小于65岁,而38%的患者为65岁以上。在两个年龄组中都可获得生存受益 (参见【临床试验】) 。
3.胰腺癌一线治疗
在胰腺癌试验中,53%的患者小于65岁,而47%的患者为65岁以上。年轻或老年患者之间未见有意义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差异。因此推荐对老年患者不需要剂量调整。
【药物相互作用】
1.仅在成人中进行了相互作用研究。
2.体外研究发现,厄洛替尼是CYPIA1的强效抑制剂、CYP3A4和CYP2C8的中度抑制剂、UGTIA1诱导的葡萄苷酸化的强抑制剂。
3.由于CYPIA1在人体组织中的表达十分有限,无从获得CYPlA1强抑制剂的生理学相关性。
4.对葡萄苷酸化的抑制作用可能会导致与一些仅能通过该途径清除的UGTIA1底物类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对于UGTIA1表达水平较低或患有遗传葡萄苷酸化疾病(如Gilbert疾病) 的患者,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可能升高,必须慎用。
5.厄洛替尼经肝脏代谢,主要通过CYP3A4,少量通过CYPIA2和肺同工酶CYPIA1。任何通过这些酶代谢的药物或者酶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均有可能与厄洛替尼发生相互作用。
6.CYP3A4强抑制剂可以降低厄洛替尼代谢,使其血药浓度升高。与单独使用厄洛替尼相比,酮康唑 (200mg每天2次服用5天)通过抑制CYP3A4代谢活性导致厄洛替尼的AUC增加 (平均AUC增加86%),Cmax增加69%。厄洛替尼与CYP3A4和CYPIA2抑制剂环丙沙星合用时,厄洛替尼的AUC及Cmax分别增加39%和17%,活性代谢产物的AUC和Cmax分别约增加了60%和48%,目前还未明确该暴露增加的临床相关性。厄洛替尼慎与环丙沙星或强效CYPIA2抑制剂(如氟伏沙明) 联用。因此,厄洛替尼与CYP3A4强抑制剂或结合的CYP3A4/CYPIA2抑制剂合用时应注意,一旦发现毒性作用,应当降低厄洛替尼剂量。
7.CYP3A4强诱导剂可提高厄洛替尼的代谢,显著降低厄洛替尼的血药浓度。与单独使用厄洛替尼相比,给予150mg厄洛替尼后,利福平(600mg每天1次服用7天) 通过诱导CYP3A4代谢活性导致厄洛替尼的平均AUC降低69%。
8.若治疗前已使用或治疗中并用利福平,单剂给药450mg后厄洛替尼的平均AUC是未经利福平治疗时单剂给药150mg厄洛替尼后的57.5%。如可能,应选择其他不具强CYP3A4诱导性的药物治疗。对于需要采用厄洛替尼+强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 治疗的患者,应在密切监控药物安全性情况下 (见【注意事项】)考虑将剂量增至300mg,如能良好耐受2周以上,可考虑将剂量进一步增至450mg,同时密切监控药物安全性。此条件下未对更高的剂量进行研究。在与其它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巴比妥类或圣约翰草(St.JohnsWort)合用时,暴露量可能也会降低,厄洛替尼与这些活性药物合用时应特别小心。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其它无强效CYP3A4诱导活性的治疗药物。
9.厄洛替尼预治疗或合用对典型的CYP3A4底物咪达唑仑和红霉素的清除率没有影响。因此,与其他CYP3A4底物清除间的显著相互作用也不可能发生。咪达唑仑口服利用度似乎降低了24%,但这并非CYP3A4活性的影响所致。在另一项临床试验中,厄洛替尼与CYP3A4/2C8底物紫杉醇合用,对其药代动力学无影响。因此与其它CYP3A4底物的清除可能也无显著相互作用。
10.厄洛替尼的溶解度与pH值相关。pH值升高时,厄洛替尼的溶解度降低。改变上消化道pH值的药物可能会改变厄洛替尼的溶解度,进而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厄洛替尼与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合用,厄洛替尼的AUC和Cmax分别降低了46%和61%。Tmax或半衰期无变化。厄洛替尼与300mgH2受体阻断药雷尼替丁合用时,厄洛替尼的AUC和Cmax分别降低33%和54%。因此,可能的情况下应当避免厄洛替尼与减少胃酸产生的药物合用。在与这些药物合用时增加厄洛替尼的剂量不太可能补偿暴露量的减少。然而,厄洛替尼与雷尼替丁间隔给药时(雷尼替丁150mg每日两次,给药前2小时或给药后10小时给予厄洛替尼),厄洛替尼的AUC和Cmax分别只减少15%和17%。如果患者需要接受此类药物治疗,H2受体阻断药如雷尼替丁应当考虑并采取间隔给药。须在H2受体阻断药给药前2小时或给药后10小时给予厄洛替尼。
11.厄洛替尼为P-糖蛋白活性底物转运体的底物,与Pgp抑制剂 (如环孢菌素和维拉帕米)合用可能会改变厄洛替尼的分布和/或消除,目前尚不清楚该相互作用结果对毒性 (如CNS) 的影响,所以在此情况下应慎用。
12.厄洛替尼会增加铂浓度。在一项临床研究中,厄洛替尼与卡铂和紫杉醇合并用药使总铂AUC0-48增加了10.6%。虽然该差异具有统计学显著意义,但认为该差异程度不具有临床相关性。在临床实践中,可能还存在一些其它导致卡铂暴露量增加的共同因素,如肾损伤。卡铂和紫杉醇对厄洛替尼的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影响。
13.卡培他滨可能会增加厄洛替尼的浓度。厄洛替尼与卡培他滨合用时,与另外一项厄洛替尼单药研究中的数据相比,厄洛替尼AUC出现统计学显著增加,Cmax值也出现临界意义的增加。厄洛替尼对卡培他滨的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影响。
14.本品与他汀类药物合用可能增加他汀类药物引起的肌病包括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率。
15.已知吸烟会诱导CYPIA1和CYPIA2,导致厄洛替尼暴露量减少50-60%,建议吸烟者戒烟 (见【用法用量】 ) 。
【药理作用】
厄洛替尼是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EGFR) /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Ⅰ (也称为HER1)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厄洛替尼可有效抑制细胞内的EGFR磷酸化,EGFR通常表达于正常细胞和肿瘤细胞的表面。在非临床试验模型中,EFGF磷酸化的抑制可引起细胞生长停滞和/或细胞死亡。
【贮藏】
25℃保存。15-30℃之间亦可接受。药品应放于小孩接触不到处。
【规格】
100毫克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H20120104